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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诚同达再助阜丰集团在美国反倾销中赢得零税率

2025-05-28/ 交易动态/ 杨晨  徐铮  

2025年5月27日,美国商务部在美国政府《联邦公报》上发布最终裁定,内蒙古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内蒙阜丰”)及其关联公司(合称“阜丰集团”,HK:00546)在对华黄原胶反倾销第十次行政复审中获得0%的全国最低税率。此次复审中的另一家强制应诉企业税率为6.46%,其他参加复审的企业获得税率6.46%。

美国对华黄原胶反倾销系列调查肇始于2012年。应美国黄原胶生产商斯比凯可公司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中国的黄原胶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2013年7月,原始调查终裁发布,金诚同达助阜丰集团获得全国最低税率(12.9%),其他企业最低税率为70.61%,最高税率为154.07%。自此,阜丰集团在美国市场获得显著的竞争优势。

2017年至2022年间,金诚同达凭借其深厚的反倾销实务经验与精湛的法律技术,成功协助阜丰集团在第一至第七次行政复审中连续七次斩获零税率裁决,阜丰集团在前述期间内对美出口的黄原胶不需要缴纳任何反倾销税。作为长期合作伙伴,阜丰集团始终信赖金诚同达的专业能力,并在每一次复审中积极配合,展现出中国企业坚定捍卫自身国际贸易权益的决心与韧性。

此次,金诚同达在第十次复审中又帮助阜丰集团取得零税率的优异应诉成绩。在当前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升级的复杂背景下,这一系列胜诉不仅体现了金诚同达在贸易救济领域卓越的争议解决能力,更彰显了其为中国企业跨境经营提供全方位法律保障的专业价值。此次复审胜诉,将显著增强阜丰集团在美国市场的定价优势与竞争壁垒,为其进一步拓展北美业务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阜丰集团的案例证明,中国企业完全有能力在国际贸易争端中掌握主动权,而金诚同达的持续护航,则成为其全球化战略中不可或缺的法律后盾。

在美国黄原胶反倾销系列案件中,金诚同达连续多年代理阜丰集团应诉。该项目由高级合伙人杨晨徐铮和高级顾问吴亚洲牵头;团队律师还包括刘豪蒋丽君郑美怡史浩琪。金诚同达为企业顺利平安“走出去”保驾护航,有力维护了企业在国际竞争舞台上的合法权益。



金诚同达是中国最早提供涉外争议解决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入选中国商务部国际争端解决、国际贸易救济、国际贸易壁垒和国际投资四个律师库,代表中国政府进行国际双边或多边谈判、国际争端解决案件近百件,也是少数具有代理政府应诉国际投资仲裁经验的中国律所。金诚同达代表企业在美国、德国、印度、马来西亚、南非、巴西等多个国家参与法院诉讼,在贸仲、港仲、新仲、ICC、LMAA等多个仲裁机构参与国际仲裁,在多司法辖区(尤其是在中国大陆、中国香港、BVI、开曼、美国等国家或地区)平行争议解决案件中作为牵头律所,在案件管理、证据开示、事实挖掘、成本控制方面有着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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