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0日,美国正式启动史上最大规模《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关税(“IEEPA关税”)全额返还工作,针对此前被美国最高法院裁定违法征收的关税,开放官方电子退税申报通道。当日,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铮接受央视财经《经济信息联播》采访,结合其团队跨境贸易法律服务实务经验,就本次美国关税退税政策、中国企业申领路径及相关合规建议,接受了央视财经的专题采访,为跨境企业解读退税实务要点。
徐铮律师在采访中介绍,本次美国关税退税源于美国最高法院的终审裁定,认定美国政府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加征的关税缺乏法律授权,属于违法征税,在此背景下美国海关上线专用电子申报系统,面向全部在美国海关登记的进口商开展批量退税,涉及规模庞大。针对中国企业能否顺利申领退税的核心问题,徐铮律师明确,美国海关的退税权益仅归属在美国海关登记的进口商。中国出口企业在美国设立的子公司,或中国出口企业自身在美登记为进口商(DDP术语),作为美方认可的报关纳税主体,具备申领退税的资格。徐铮律师进一步说明,进口商之外的下游贸易主体无法直接获得税款返还。
同时,徐铮律师还透露,金诚同达团队已提前布局,在退税通道开放前便协助大量跨境贸易客户完成相关退款账户的开立、主体资质核验、美国进口资料归集、报关数据梳理等前置工作,助力企业在申报首日顺利提交申请,抢占尽早退税的窗口期。此外,他还建议,跨境企业在未来的贸易合作中,应在贸易合同中明确关税承担主体、政策变动风险划分及退税权益归属等核心条款,从源头厘清权责,完善出海贸易全链条合规风控体系,规避跨境税费纠纷。
鉴于本次退税申报程序具有极强的专业性,金诚同达国际贸易法律服务团队已全面启动专项支持计划。我们将依托深厚的实务积淀,为企业提供从主体资质核验、数据穿透审计到电子通道申报的全流程协助。我们期待以专业、严谨的服务,助力中国出海企业高效维护合法权益,实现应退尽退。若您的企业涉及此类退税需求,或希望进一步了解合规风险防范细节,欢迎随时按照下方的联系方式联络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