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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诚同达助力贝特利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成功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2026-09-01/ 交易动态/ 刘胤宏  王成  郑素文  张亦迪  王伊琳 陈诗琰 蒋佩君

2026年9月1日,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成功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代码:301697。贝特利本次发行发行股份6,57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约7.95亿元。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作为发行人律师,全程参与本次发行上市,为贝特利提供了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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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特利成立于2001年,总部位于苏州,主营业务为电子材料和化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涵盖导电材料、有机硅材料和涂层材料三大板块,下游覆盖光伏、3C电子、LED封装、医疗、新能源汽车等多元应用场景。经过二十余年深耕,公司已成长为国内少数同时覆盖三大材料体系的平台型新材料企业,在广东东莞、江西九江、江苏无锡等多地布局,形成跨区域产业链条。

贝特利构建了以自主创新为核心的技术体系。在导电材料领域,公司较早启动粉浆一体化研发战略,将银粉研发与银浆应用深度耦合,通过银浆制备的即时反馈快速调节银粉特性,构建了庞大的研发数据库。在有机硅材料领域,公司向上游延伸实现铂金催化剂、特种硅油、特种硅树脂等关键原材料自主生产,其中铂金催化剂实现进口替代。

贝特利各产品线在核心细分领域表现突出,是国内导电银粉领域的核心供应商,光伏领域客户包括上海银浆、帝科股份、华晟新能源等;3C电子领域产品广泛应用于联想、华为、小米等品牌;有机硅深加工领域与回天新材等行业龙头保持稳定合作。本次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年产特种导电材料项目、东莞基地改扩建及无锡研发营销中心建设,进一步巩固竞争优势。

金诚同达作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人律师,组建了以高级合伙人刘胤宏为项目总负责人,高级合伙人王成、郑素文为项目执行负责人,合伙人张亦迪为项目现场负责人,律师王伊琳、陈诗琰、蒋佩君等为核心的专业服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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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诚同达荣获贝特利

“最佳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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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项目推进过程中,金诚同达资本市场团队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以稳定且持续的人员配置及高质量法律服务,自2013年起即深度参与了公司业务架构调整、分拆与重组、历史沿革梳理、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知识产权合规、关联交易规范、环保与安全生产合规核查等关键法律事项。针对新材料行业技术密集、环保要求严格的特点,项目组对公司核心技术来源、专利布局及环保合规等进行了全面尽职调查与合规论证,确保公司符合创业板发行上市条件。同时,项目组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申报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通力协作,为项目成功落地提供了坚实保障。

贝特利的成功发行上市,不仅为公司未来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更为国内新材料行业自主创新与国产替代树立了典范。在建设制造强国和科技强国的战略背景下,金诚同达将继续凭借在资本市场法律服务领域数十年深耕积累的实践经验及专业技能,为更多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助力中国资本市场与高端材料和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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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第一批具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金诚同达已帮助众多企业在境内外顺利上市并成功发行股票。金诚同达参与见证了许多具有开拓性标志、跨时代意义的 IPO 项目,在面对复杂项目的过程中贡献了大量创新性解决方案。在过去的三十年多里,金诚同达助力上市的企业已遍布全球,业务涉及包括上海、深圳、北京、香港、新加坡、纽约、纳斯达克等各大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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