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最大限度的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疫苗管理法》通过,全国人大代表、金诚同达高级合伙人方燕立法建议获采纳

2019-07-05/ 律所要闻/ 李澄宇

 2019年6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我国首部疫苗管理法,该法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对疫苗管理进行的专门立法,回应了人民群众期待,解决疫苗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制度设计中充分体现了药品食品领域“四个最严”的要求。同时,它对人的生命安全施以呵护,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疫苗责任强制保险等新制度,彰显了法律的温度。全国人大代表、金诚同达高级合伙人方燕的部分立法建议获采纳。

金诚同达自成立以来,始终不忘法律人肩上的使命与重担,用实际行动践行着社会责任。

在长春长生疫苗事件发生后,方燕律师带领金诚同达统战工作站的建言献策小组成员为《疫苗管理法》的立法工作进行了广泛的走访调研。作为一名母亲及长期关心妇女儿童权利的全国人大代表,方律师注重对疫苗行业的每个环节都进行了解,与疫苗生产、流通企业、儿童父母、行业协会及疾控部门都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沟通。

作为一名律师代表,方燕先后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草案)(二次审议稿)》《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草案)(三次审议稿)》分别提出了代表意见。此外,方燕律师分别于2019年2月20日及2019年6月12日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关于《疫苗管理法》立法专门座谈会并发言。

方燕律师对《疫苗管理法》的相关建议已经被《疫苗管理法》所接受并获得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肯定。相关建议直接被法律条文吸纳的主要内容有:

1. 第十一条,强调菌毒株和细胞来源的“合法性”;

2. 第四十七条,将儿童出生医院补充作为预防接种证的办理机构;

3. 第五十六条,增加“国家应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与补偿制度”;

4. 第七十七条,增加“奖励举报人”制度;

5. 第九十七条,明确“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定义。

疫苗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关系公共卫生安全和国家安全,在近期疫苗安全事件频发的情况下,疫苗立法必须以让人民群众放心为初心。疫苗管理法出台将规范疫苗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有利于促进我国疫苗提升质量,也将增强人民群众对疫苗安全的信心。金诚同达一直鼓励律师团队在注重业务能力提升的同时,更加关注社会发展,强调社会责任担当,为推动社会法治进步建言献策。

手机扫一扫
分享这则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