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最大限度的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金诚同达代理掌阅科技应诉玄霆娱乐不正当竞争纠纷两案均抗辩成功

2018-03-16/ 交易动态/ 金宸林

本案因玄霆娱乐签约作者在掌阅科技平台发文引起。涉案作者“发飙的蜗牛”(知名网络文学作家王泰笔名)与玄霆娱乐签订有独家授权协议,约定一段时期内由其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均独家授权给玄霆娱乐。协议期间,涉案作者与掌阅科技达成合作,将其创作的《星武神诀》发表在掌阅科技平台上。玄霆科技据此主张上述行为:

  • 侵犯了其对作者姓名、笔名所享有的独占性商业利益

  • 使公众误认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合作等特殊关联关系

  • 存在掌阅科技恶意劝诱作者违约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情形

虽然网文市场发展已有几年,但本案纠纷仍然较为新颖,法院此前从未受理过此类纠纷。如何界定平台与作者之间的权利(权益)界限,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要保护的权益的界限,不仅是本案的争议焦点,更关乎网文市场的健康发展和良性竞争。

针对上述争议焦点,本案一、二审法院全部采纳了我方的答辩意见和代理意见。

  • 关于平台与作者的权利(权益)界限,终审判决指出,作者的笔名若具有一定知名度,具备识别作品来源的功能,那么与之形成对应关系的应是作者本人,而非其发文平台。同时,在合同未对其笔名所产生的权益进行约定的情况下,姓名的人格权属性决定了其一旦受到侵害时,权利行使主体也只能是作者本人。

  • 关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原则性条款的适用,终审判决重申了最高院“海带配额案”中确立的标准,并指出本案系网络文学平台经营者之间就同一作者的作品的相关著作权的归属问题而引发的纠纷,对可能存在的利益受损,玄霆公司可以依据合同主张作者违约或提起相应的民事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反法原则性条款在本案不具备适用的条件。

本案以法院判决驳回玄霆娱乐全部诉讼请求告终。在另一相似案件中,《余罪》原著作者常书欣也被卷入阅文诉掌阅科技的不正当竞争纠纷之中,该案经过多次证据交换及正式开庭后,以阅文、玄霆娱乐撤诉结案。

至此,本所律师代理掌阅科技被诉两案均获胜诉结果。上述案件的审理有助于厘清平台之间、作者与平台之间权利(权益)界限,在一定程度上为类似纠纷提供借鉴。另外,该两起诉讼发生在掌阅科技向中国证监会申请IPO的敏感节点,此案一审法院及时作出的胜诉判决,为掌阅科技获准上市扫清了法律障碍,代理团队为此也赢得了客户的极高赞誉。

阅读原文

手机扫一扫
分享这则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