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北京厚大轩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即后来的“厚大法考”。尔后数年间,刘凤科、钟秀勇、徐金桂等多名法考培训名师陆续加入该培训机构;
2016年3月,北京瑞达成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即后来的“瑞达法考”。当年,上述名师在厚大法考完成本年度培训工作后,基于个人发展考虑,与“厚大法考”协商并解除合约,尔后,加入“瑞达法考”,参与2017法考培训工作;
针对协商、解除合约事宜,厚大法考与上述名师不存在任何合同纠纷、劳动争议。
2017年10月,厚大法考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瑞达法考,涉案标的人民币一亿元,其诉称:瑞达法考存在“挖角”行为,且挖取上述名师给厚大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同时,在班次、分校设置、图书名称等方面,也构成不正竞争。
由于两大培训机构知名度很高,且涉及诸多法考名师,该案一起,在法律圈引发热议,被称为“法考培训领域第一案”,甚至有网友戏称:“神仙打架”、“谁赢了就报谁”、“巅峰之战”。
2022年7月,本案做出二审判决(2021京73民终2969号),依法驳回厚大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瑞达法考胜诉,至此,历经五年,本案终于落幕。
该案宣判后,知产力、知产库、知产北京等核心媒体均进行了报道,尘封五年的记忆又被唤醒,再次引发高度关注,仅知产库的点击量就高达10万+。
由于本案涉及的核心争议焦点为所谓的“挖角”行为,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适用问题。为此,金诚同达不仅穷尽了所有检索可能性,在厚大官方微博、公众号、上市公开文件、授课协议中全力挖掘证据线索,另外,还系统梳理了与“挖角”相关的行业知识、司法判例、学术文献,据此提炼该类案件所应秉承的价值观、司法导向及其行业发展需求。
同时,由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笼统、理论争议大,为有效表达我方观点,在本案诉讼过程中,除常规举证外,金诚同达还大量采用了法律修辞学技艺,从行业发展、政策引导、法条竞合、人身限制及其例外等方面,系统表达了客户的观点。
本案胜诉不限于个案,该案秉持的价值观势必会延及整个培训行业,引导培训机构通过提高薪酬、提供更合适发展平台、更大发展空间,以此吸引、留住人才,而非以《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弹性来限制人才流动、降低人力资源配置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