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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政策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隐私保护政策

生效日期:2023年【10】月【1】日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称“金诚同达”或“我们”)尊重您的隐私,并致力于保护您的个人隐私安全。在我们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时,我们可能会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我们希望通过本《隐私保护政策》(以下称“本政策”或“本隐私政策”)向您说明我们在为您提供服务时,如何收集、储存、使用、传输、公开披露及删除这些信息,以及我们为您提供访问、更新和保护这些信息的方式。 

本政策适用于我们向您提供的所有法律服务。如我们的法律服务未单独设置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或者相关法律服务合同条款的,则本政策同样适用于该部分法律服务。 

我们深知个人信息对您的重要性,并会尽全力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我们致力于维持您对我们的信任,恪守以下原则,保护您的个人信息:权责一致原则、目的明确原则、选择同意原则、最少够用原则、确保安全原则、主体参与原则、公开透明原则等。同时,我们承诺,我们将按业界成熟的安全标准,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请在参与我们的活动(或合作)前,仔细阅读并了解本《隐私保护政策》。特别是其中加粗字体的内容。若您使用我们的法律服务,即表示您已充分理解并同意我们在本政策中所述的内容。

本《隐私保护政策》将帮助您了解以下内容:

一、我们如何获取您的个人信息

二、我们如何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三、我们将如何委托处理和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四、我们如何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五、您的个人信息权利

六、您的个人信息储存

七、未成年人数据保护

八、隐私政策更新

九、联系我们

一、我们如何获取您的个人信息 

我们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的规定,将在取得您的同意后,取得个人信息。若该个人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的,我们还会取得您的单独同意。

(1)当您成为我们的客户或接受我们的专业服务时,我们可能收集您的姓名、职位、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号码、邮箱地址、银行账号、开户银行等个人信息。 

(2)当您关注、使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视频号以及浏览金诚同达知乎账号等社交媒体平台账号时,我们可能会通过各平台的后台系统收集您在相应平台上的账号信息(通常包括您的昵称、头像等公开信息)和您与我们的互动内容信息。 

(3)当您关注、申请我们在官网及其他渠道发布的岗位信息时,我们可能会收集您的姓名、电话号码、邮箱地址、身份证件信息、简历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4)当您报名参加我们举办的各类活动时,如线上线下论坛、讲座等,我们可能会收集您的姓名、单位、职务、邮箱地址、电话号码用于活动报名以及向您反馈相关活动信息。 

(5)当我们与第三方机构合作为您提供服务时,我们可能会通过合法来源获得您的个人信息。如通过公开数据库、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及其他合作伙伴,我们将严格审查信息来源,并保证您的个人信息安全。 

(6)当我们要将您的个人信息用于实现本政策未载明的其他目的时,或将基于特定目的收集而来的信息用于其他目的时,我们会根据适用法律的要求,事先征求您的同意。

二、我们如何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1)当与您签订合同或为您提供专业服务时,我们会根据签订的法律服务协议收集并使用用您的个人信息,这将帮助我们全面履行合同或协议内容。当我们向您提供第一次法律服务时,我们需要收集并使用您的信息,这将帮助我们全面地了解实际情况并制定解决方案。

(2)当您报名参加我们举办的各类线上、线下活动时,我们根据会议实际安排收集并使用您的个人信息。这将帮助我们更快地完成活动报名及向报名成功的嘉宾提供活动相关信息。 

(3)当我们需要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时,我们将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命令。我们可能会将您的信息用于法律法规、法院命令或其他法律程序所要求的合理用途中。 

(4)当我们参与各类法律机构的评选时,我们会在经过您同意使用的前提下根据第三方评奖机构的需求提供您的部分信息。这将帮助评奖机构核实评选信息内容。 

(5)当您订阅了我们的电子出版物、期刊或咨询时,我们可能会使用到您的通讯信息。这将帮助我们更及时的将您可能感兴趣的内容和服务信息发送到您或您所在的机构,同时也将帮助我们及时收集到您或您所在机构的反馈意见或建议。您可以随时在联系过程中取消咨询订阅的相关服务。 

(6)当您参与到我们的人才招聘计划中时,我们可能将您的信息用于背景审查、选拔和管理中。 

请您注意,您在使用我们的服务时所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除非您要求删除或限制、拒绝我们收集,否则将在您使用我们的服务期间持续授权我们使用。 

在没有得到您的同意前,我们不会收集和使用(包括向第三方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形除外。

1.与我们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2.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3.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4.与刑事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5.出于维护您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同意的;

6.您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个人信息;

7.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我们将如何委托处理和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1)当您的信息需要被委托于第三方数据公司管理时

我们的服务中的某些具体服务由外部供应商或第三方提供,对于受我们委托处理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和个人,我们会与其签署严格的保密协定,要求他们按照我们的要求、本政策以及其他相关的保密和安全措施来处理个人信息。这些第三方供应商可能包括:软件、系统技术服务提供商;数据分析公司;网站/系统服务器托管公司。

(2)当您的个人信息需要被共享时

我们不会与金诚同达服务提供者以外的公司、组织和个人共享您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在法定情形下的共享:我们可能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诉讼、争议解决需要,或按行政、司法机关依法提出的要求,对外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在获取明确的单独同意的情况下共享:获得您的明确的单独同意后,我们会与其他方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与授权合作伙伴共享:我们可能委托授权合作伙伴为您提供某些服务或代表我们履行职能,我们仅会出于本政策声明的合法、正当、必要、特定、明确的目的共享您的信息,授权合作伙伴只能接触到其履行职责所需信息,且不得将此信息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对于我们与之共享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和个人,我们会与其签署严格的保密协议,并要求其按照我们的说明、本政策以及其他任何相关的保密和安全措施来处理个人信息。

(3)当您的个人信息需要被转让时

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让给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但以下情况除外:

在获取明确同意的情况下转让:获得您的明确同意后,我们会向其他方转让您的个人信息;

存在合并、收购或破产清算情形,或其他涉及合并、收购或破产清算情形时,如涉及到个人信息转让,我们在向您告知新持有您的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或个人的联系方式的同时,会要求新的持有您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继续受本政策的约束,否则我们将要求该公司、组织和个人重新向您征求授权同意。

(4)当您的信息需要被披露时

我们仅会在以下情况下,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获得您明确的单独同意或基于您的主动选择,我们可能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如果我们确定您出现违反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本政策及相关协议规则的情况,或为保护其他用户或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免遭侵害,我们可能依据法律法规或按政府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要求,公开披露您的必要的个人信息。

(5)共享、转让、公开披露个人信息时事先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

请您理解,在下列情形中,根据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以下情形中,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无需事先征得您的授权同意:

1. 与我们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2. 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有关的;

3. 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有关的;

4. 与刑事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有关的;

5. 出于维护您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同意的;

6. 您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个人信息;

7. 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共享、转让经去标识化处理的个人信息,且确保数据接收方无法重新识别或者关联个人信息主体的,不属于个人信息的对外共享、转让,对此类数据的保存及处理将无需另行向您告知并征得您的同意。

四、我们如何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我们非常重视信息安全,我们使用各种安全技术和程序,以防信息的丢失、不当使用、未经授权阅览或披露。但请您谅解,由于技术的限制以及风险防范的局限,即便我们已经尽量加强安全措施,也无法始终保证信息百分之百的安全。您需要了解,您接入我们的服务所用的系统和通讯网络,有可能因我们可控范围外的情况而发生问题。 

我们成立了专责团队负责研发和应用多种安全技术和程序等,我们会对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关键安全岗位的人员进行安全考核,我们建立了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内部安全事件处置机制等,我们会采取适当的符合业界标准的安全措施和技术手段存储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以防止您的信息丢失、收到被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毁损或泄漏。根据我们的安全管理制度,个人信息泄露、毁损或丢失事件被列为重大安全事件,一经发生将启动公司紧急预案,由网络运营部、信息管理部、法务部等多个部门组成联合应急响应小组处理; 

我们会对员工进行数据安全的意识培养和安全能力的培训和考核,会对处理个人信息的员工进行身份认证及权限控制,并会与接触您个人信息的员工、合作伙伴签署保密协议,明确岗位职责及行为准则,若有违反保密协议的行为,会被立即终止与我们的劳动或合作关系,并会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接触个人信息人员在离岗时也提出了保密要求。

五、您的个人信息权利

(1)查阅、复制权 

如您需要您个人数据的副本,您可以通过本政策文末提供的方式联系我们,在核实您的身份后,我们将向您提供您在我们的服务中的个人信息副本(例如基本资料、身份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更正权 

经对您的身份进行验证,且更正不影响信息的客观性和准确性的情况下,您有权对错误或不完整的信息作出更正或更新。 

(3)撤回同意权

如您想更改授权范围(例如公开披露、协助评奖认证等)或者撤回您的授权同意(您撤回同意或授权的决定,不会影响此前基于您的授权而开展的个人信息处理。此外,若我们能够依据其他法律基础进行个人信息处理,我们可能会继续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您可以随时通过文末提供的方式联系我们取消授权。 

(4)删除权 

您有权请求删除您的个人信息。请注意,如果您要求删除的个人信息属于提供某些服务所必需的信息,我们可能无法继续向您提供这些服务。 

为了保障安全,我们可能需要您提供书面请求,或以其他方式证明您的身份。我们将在收到您反馈并验证您的身份后的【十五】天内答复您的要求。对于您的要求,我们可能会收取一定成本费用。对于那些无端重复、需要过多技术手段(例如,需要开发新系统或从根本上改变现行惯例)、给他人合法权益带来风险或者非常不切实际(例如,涉及备份磁带上存放的信息)的请求,我们可能会予以拒绝。

在以下情形中,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的要求,我们将无法响应您的请求:

1. 与我们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2. 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3. 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4. 与刑事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判决等有关的;

5. 有充分证据表明您存在主观恶意或滥用权利的;

6. 出于维护您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同意的;

7. 响应您的请求将导致您或其他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8. 涉及商业秘密的。

六、您的个人信息储存

(1)储存地点 

我们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您的个人信息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包含港澳台)。如需跨境存储,我们会单独再征得您的单独同意。 

(2)储存期限

除法律或相关法规另有约定外(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要求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我们在为提供我们的服务之目的所必需的最短期限内保留您的个人信息,超过该等保存期限,将对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者匿名化处理。

七、未成年人数据保护

我们非常重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我们会在取得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明确同意的情况下收集和使用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并告知其明确目的和用途。我们会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保障未成年人可以了解、参与并实现自身权利。我们会严格控制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访问。 

八、隐私政策更新

我们的隐私政策可能变更。

未经您明确同意,我们不会削减您按照本隐私政策所应享有的权利。我们会在本页面上发布对本政策所做的任何变更。

对于重大变更,我们还会提供更为显著的通知(包括我们会通过官网公示的方式进行通知甚至向您提供弹窗提示)。 

九、联系我们

如果您对本政策内容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或对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有投诉、建议、疑问,您可以将问题发送至【beijing@jtn.com】,我们将尽快审核您咨询的问题,并在验证您身份后的十五天内或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回复。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11层

邮政编码:100004

电  话:86-10-5706 8585

传  真:86-10-8515 0267 86-10-6526 3519 86-10-6518 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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