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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经历
田予律师是国际贸易救济法领域和WTO法律最著名的律师之一,是最早受商务部聘用参与中外政府双边谈判的律师。在WTO争端解决中,多次参与代理中国政府应诉,参与WTO争端解决。在国际贸易救济中,曾代理中国企业在美国、欧盟、加拿大的数十起反倾销、反补贴应诉,代理美国、泰国以及台湾地区企业应诉国内企业提起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同时,田予律师具有丰富的房地产与基础设施建设的法律服务经验,并通晓外资并购、公司重组和上市所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机关的监管实务,在境外投资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
代表业绩
- 代表中国政府参与双边谈判
田予律师是中国政府第一次聘请律师参与两国间政治谈判的律师,曾受聘于中国政府参与中朝两国关于罗先和黄金坪经济开发区的谈判 - WTO争端解决
参与代理中国政府作为第三方参加土耳其大米进口措施WTO争端解决(DS334)
代理中国政府参加中美出版物市场准入WTO争端(DS363)解决 - 国际贸易救济领域
代表中国大蒜企业“济南一品”第一个获得美国大蒜反倾销调查零税率,此前中国大蒜企业在此案中曾连续7年被裁决376%的反倾销税;
代表浙江慈兴集团在轴承反倾销案中获得零税率,是44家应诉中国企业中唯一获得零税率的企业;
代表中国最大的挡风玻璃出口商获得征收11.80%倾销税的结果,而后经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上诉,最终获得零税率;
代表中国苹果汁企业连续获得3次年度复审零税率,并代理原审中5家苹果汁企业在美国国际贸易法院上诉中获胜,从而使这些苹果汁公司从反倾销调查的泥潭中脱身而出,这也成为中国第一个在农产品行业中应诉美国反倾销调查获得全胜的典范;
代理美国以“市场扰乱威胁”为由提起的系列纺织品特别保障措施案,包括但不局限于中国棉裤(347/348类) 特别限制措施申请评论案;代理台湾统一集团、盛余集团、尚兴集团应诉境内企业提起的冷轧板反倾销案 - 房地产与基础设施建设
代表万通地产与香港置地谈判设立中外合作企业,共同开发新城国际项目,该项目是北京CBD地区地标性的建筑;
代表香港铁路有限公司全程参与沈阳地铁一号线及二号线特许运营项目,参与北京地铁四号线及大兴线特许建设运营项目 - 外资并购与重组业务
美国柯达公司收购乐凯项目并购案,该项目被评为2003年中国十大并购案,对于外资收购国有企业资产具有标志性的意义;
代表韩国SK电讯与中国联通谈判设立中外合资增值电讯业务公司,这是中国加入WTO后首个获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的中外合资企业;
代表韩国SK电讯与大唐电信谈判合资设立手机制造企业;
代表鞍山第一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瑞士利勃海尔公司谈判设立中外合资企业;
代表韩国SK电讯与中国长城公司开发800兆CDMA移动通信电话项目 - 境外投资
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中信泰富收购哈萨克斯坦石油项目
中国港湾缅甸机场投资项目
融创香港上市项目
社会职务
- 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投融资工作委员会 理事
- 清华大学 法学硕士指导老师
- 美国杜肯大学法学院 兼职教授
荣誉称号
- Asia Law Leading Lawyers "公司/并购“领域”最受赞誉的法律专家“ 2014年
- Chambres Asia Pacific 2013(《钱伯斯亚太法律指南2013》)“领先律师”提名 2013年
- ALB(《亚洲法律杂志》)“中国25位成就卓越的热门律师” 2006年
工作经历
教育背景
- 1994-1995 美国南加州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 1993-1994 美国哈佛法学院访问学者
- 1990 香港大学访问学者
-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法学硕士
- 中国政法大学 法学学士
著述论文
- 总策划编译《电子商务与互联网法》一书(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300万字)
- 编译《国际十大经济合同》一书
- 著有《外商投资企业法教程》一书
- 在Kluwer Law出版的Journal of World Trade上发表“The 10 Major Problems with the Anti-Dumping Instrument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