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卷是律师行使执业权利的基础。3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检察机关开展律师互联网阅卷试点工作启动仪式,开通互联网阅卷系统,推动律师阅卷从“现场阅卷”转到“网上阅卷”。目前,最高检已选取上海、安徽、重庆三地开展试点。
就在前一天的3月8日,最高检检察长张军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最高检工作报告时提到,“构建规范有序的检律关系”,“促进地方检察机关建立律师异地阅卷、远程会见等保障机制”。
互联网阅卷试点工作就是对此的具体践行和落实措施。最高检检委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万春表示,互联网阅卷是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是以“三个自觉”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切实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重要举措。要稳步推进互联网阅卷,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从“现场阅卷”到“网上阅卷”
作为律师执业“三难”之一,“阅卷难”问题如何破解备受关注。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刘红宇坦言,律师“阅卷难”还未从根本上解决,尤其在疫情期间这个问题格外突出。
早些年,律师阅卷需要前往办理案件的检察院现场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设置案件管理部门,专门负责接待律师,同时推进案卷材料电子化和复制案卷材料预约制度。律师提前在网上预约后,到检察机关只需通过一张光盘即可拿到所需材料,减少了等待、复印等繁琐环节。
正如刘红宇委员所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律师异地阅卷面临新的问题。为此,一些地方检察院尝试开展律师异地阅卷工作,律师前往所在地检察院即可获取外地案件的卷宗材料,实现了律师跨辖区乃至跨省阅卷。
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申国君认为,检察机关为律师提供跨省阅卷,有效克服了疫情期间律师不便外出办案的困难,但律师本人仍然至少到检察院一次取卷宗光盘。在信息网络蓬勃发展的新形势下,这种传统做法没有充分利用科技带来的红利,在满足律师和群众新期待、新要求方面还没有完全适应、跟上。
“真正把律师当成法律职业共同体,真诚尊重,真心支持。”“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积极构建更加便民高效的网上服务平台。”基于此,最高检与司法部加强协作配合,组织研发检察机关律师互联网阅卷系统,通过互联网为律师提供查阅案卷材料服务,将原来的“最多跑一次”升级为“一次也不用跑”。
科技信息化赋能律师执业的重要探索
3月9日,检察机关律师互联网阅卷系统正式开通。
据悉,该系统部署在“12309中国检察网”上,具有在线身份核验、申请阅卷、阅卷办理、信息推送、卷宗下载等功能。律师需要互联网阅卷时,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通过“中国律师身份核验平台”微信小程序,完成律师身份核验,提交相关材料,即可申请网上阅卷。
检察机关审核通过后,会及时通过互联网将电子卷宗提供给律师,并同步向律师发送告知短信,告知电子卷宗的下载密钥、文档密码等信息。
“该系统先在上海、安徽、重庆三地检察机关进行试点应用,下一步将会陆续向其他地区推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主任刘喆介绍说,该系统研发依托全国四级检察机关统一使用的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和“12309中国检察网”,保持了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一体化、集约化。研发紧扣广大律师的实际需求,尽最大可能简化流程,避免重复操作,确保使用体验。截至3月9日17:00,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律师阅卷系统进行案件绑定已申请321条。
目前,全国律师已突破51万人,律师事务所有3.4万多家。“律师队伍不断壮大,对律师工作、律师行业数字化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副局长柳春霞表示,最高检、司法部深化协作,研发上线全国检察机关律师互联网阅卷系统,对构建新时代检察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进一步保障广大律师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具有积极意义。
“这是科技信息化赋能律师执业的又一次重要探索和实践。我们将协同配合最高检等部门,推进律师互联网阅卷系统在全国检察机关的落地工作,在保障律师阅卷权利的同时,确保律师身份信息安全和执业信息安全,并进一步加强律师诚信信息建设。”司法部信息中心副主任姚雄森表示。
推动构建新型检律关系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就是保障当事人权利。万春强调,试点地区检察机关要认真做好审核工作,对于符合条件的律师申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卷宗推送工作。检察信息技术部门要做好运维保障工作,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同时,要落实保密要求,确保电子卷宗的数据安全。对于一些不适合传输到互联网上的特殊类型案件,各地要按照规定,通过现场阅卷的方式,为律师提供周到的服务。
“最高检还将根据系统使用情况,进一步优化和拓展系统功能,比如依托互联网实现律师远程会见、法律文书远程送达等,提供更加丰富、更加便捷、更加智能的信息化检察服务。”刘喆表示。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德云对此表示欢迎。他说,从“跑一次”到“不用跑”,给律师阅卷提供了极大便利,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从法律职业共同体角度出发尊重律师执业,这也是尊重当事人,尊重诉讼案件的参与人,给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司法公开、检务公开又迈出了新的一步。
东南大学教授、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尹吉表示,这项试点工作具有多方面的价值。不仅便利了律师阅卷,还有助于减少委托人的律师差旅支出,降低了诉讼成本。同时,能够进一步促进检律协作。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研发,从服务检察司法办案提升到服务内部与服务外部并举,展现了新时代的检察担当与创新精神。
“互联网阅卷能在很大程度上方便律师执业,进而提高刑事诉讼审判效率。”刘红宇委员提醒,下一步,需要重点关注和及时解决实践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提高阅卷效率,真正使这项工作落地落实。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