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国资委直属大型国企在金诚同达助力下,就其香港上市子公司合计40亿港元境外贷款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办理外债审核登记成功获批,并取得国家发改委出具的《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证明》。本次境外贷款为2024年下半年第二期项目,20亿港元境外贷款成功获批,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为本次商业贷款的境外贷款银行。
金诚同达担任本次境外商业贷款外债审核登记的法律顾问及独家中介机构。金诚同达合伙人蔡敬、律师覃薪凌主办,项目成员共同参与,从法律尽职调查、申请文件审查、法律意见书出具等各环节,为本次外债审核登记申请的成功获批提供了全方位、全流程的专业法律服务。
香港上市子公司于1997年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在香港资本市场享有良好信誉和较高知名度,是香港恒生中资指数成份股和大摩中国自由指数成份股,其控股股东是深圳市国资委直管的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长期以来,深圳市国资委直属大型国企作为深圳市政府在香港的经贸代表机构,为深圳及内地引进资金、技术、项目和现代化管理经验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香港政商界建立了深厚的人脉关系,成为深圳市与香港政商界联系的桥梁之一。
银行业务是金诚同达的核心业务领域之一,金诚同达拥有一支对大型复杂金融交易有着丰富经验的专业律师团队,长期服务的客户涵盖了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民营银行、外资银行及其他类型的金融机构。金诚同达自主开拓出信贷、担保、结算、收债、重组与清算、文件起草、纠纷解决等方面在内的一条龙式金融法律服务体系,并在诸如银行合规、银团贷款、并购贷款、保函纠纷、信用证纠纷和金融衍生品评审等新兴领域保持着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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