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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诚同达代理董监高全面胜诉,避免承担债务连带责任

2025-06-25/ 交易动态/ 刘光祥  贾常巍  周惠珍;陈同洲

近日,金诚同达代理的一起债权人诉公司股东出资责任及董监高对债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纠纷案圆满审结。本案中,公司债权人主张公司股东存在出资瑕疵,要求数名股东及董监高在数亿元出资义务范围内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金诚同达高级合伙人刘光祥、合伙人贾常巍及团队成员周惠珍陈同洲受公司董监高的委托,凭借专业的法律服务,成功帮助公司数名董监高获得全面胜诉,有效帮助公司董监高避免了高额的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启示

当前,债权人滥诉公司董监高已成为公司法律实务中的突出问题,典型表现为:债权人在追索公司债务时,不论董监高个人是否存在过错,均任意将其一并列为被告,试图通过司法程序施压以促成债务清偿。此类诉讼非但难以获得司法支持,同时还涉嫌虚假及恶意诉讼。

对董监高而言:应恪守忠实勤勉义务,完善履职留痕机制,厘清职务行为与股东责任边界。若遭遇恶意诉讼,需积极运用法律武器坚决抗辩,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债权人而言:债权追索应回归理性、合法合规的轨道,应当依据事实与法律,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主体,杜绝“株连式”的恶意或虚假诉讼。



金诚同达争议解决团队阵容强大、专业突出,代理了大量境内及跨境复杂民商事诉讼案件,在业界具有良好的声誉及较高的知名度。金诚同达争议解决团队成员均毕业于国内外著名法学院校,大部分合伙人拥有十年以上诉讼及仲裁业务的办理经验,众多合伙人及律师曾在各地高级、中级法院长期从事司法审判工作,对诉讼方案的把握及诉讼结果的预测具有突出的能力。金诚同达在代理高级法院、最高法院一、二审和再审诉讼案件方面享有良好声誉,代理的许多重大、疑难案件曾多次收录于最高人民法院编撰的《中国审判指导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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