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检察院、杭州市公安局、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商业秘密保护典型案例。其中,案例五由金诚同达高级合伙人王进牵头,合伙人申振华作为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代理律师,参与该案一审、二审诉讼。
涉案软件系某电商平台开发的数据产品,为平台商家提供经营分析和决策参考等数据服务。商家在订购时需签署软件服务协议,服务协议中约定了保密条款,此外,针对商家违规获取或者使用软件的行为该电商平台采取相关处罚措施。
缪某某将其掌握的涉案软件子账号提供给案外人杨某某登录使用,供其登录浏览涉案软件内商业信息。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调查认定缪某某违反保密义务,披露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构成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缪某某停止侵害商业秘密行为等。
因缪某某不服该决定及行政复议决定,向杭州市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及行政复议决定。经审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缪某某的诉讼请求,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2022年,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即数据二十条),确立数据为新型生产要素。本案是全国首例将数据产品作为商业秘密保护的司法案件,判决充分尊重数据产品的使用和价值规律,关切数据开发企业的保护需求和相关行业的发展动态,深入阐释数据产品不为公众所知悉要件的审查标准。本案判决就有限公开的数据产品是否构成商业秘密进行深入研判和严密论证,创新了数据类案件的审理思路和栽判规则,回应了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疑虑关切,为数字经济和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金诚同达在成立之初,就以“面向科技领域、面向科技企业、面向科技成果、面向科技人才”为服务方向,创立了知识产权为主业的服务品牌。金诚同达在协助企业建立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方面和专利、商标、软件、商业秘密诉讼方面富有专长,得到了业界的广泛赞誉,能够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国际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国际商标许可等法律服务。
近年来,伴随着中国经济与科技的发展,在提供网络知识产权、电子商务、许可证贸易、特许经营和高新技术等高端知识产权业务方面亦卓有建树。金诚同达还与著名的商标、专利代理公司紧密合作,协助中外企业在中国注册商标、申请专利、进行软件登记、域名注册和办理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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