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最大限度的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金诚同达助力协合新能源于新加坡交易所主板第二上市

2026-01-06/ 交易动态/ 郑晓东  卢江霞  左晖  
6dffeb0e2d724c8800cc98c6cd10bea9.jpg

挂牌上市仪式留影

2026年1月6日,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协合新能源”或“公司”,股票代码:0182.HK/SEG)正式以介绍方式完成在新加坡交易所主板的第二上市。此举标志着协合新能源在国际资本布局上迈出重要一步,进一步拓宽了其全球融资渠道,并为持续拓展海外业务奠定坚实基础。

金诚同达作为协合新能源的中国境内法律顾问,由金诚同达高级合伙人郑晓东卢江霞左晖牵头,律师及助理项颂雨张洁杨吟恩等共同为本项目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本次项目是继京信通信(2342.HK / STC)登陆新交所后,金诚同达成功承办的又一例香港上市公司在新加坡交易所第二上市项目。

协合新能源总部设于新加坡,深耕可再生能源领域二十年,2007年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长期致力于提供清洁可再生能源及相关的专业服务,其业务在全球范围覆盖开发、投资及营运风力、光伏及储能发电资产,目前在运权益装机容量超过5GW。此次在新交所上市,将有力支持其海外发展战略,尤其有助于深化在东南亚地区的能源项目投资与市场布局。

新加坡交易所是亚洲最具国际化的多元资产交易所之一,为企业提供上市、交易、清算、结算等一站式综合服务。为持续提升市场活力与国际竞争力,新加坡金融局于2024年8月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聚焦促进上市、振兴市场、优化监管及提振投资者信心四大方向,并于2025年2月推出一系列证券市场发展计划与优惠措施,包括公司税回扣、拟上市公司财务援助、降低主板上市财务标准、简化上市流程等。这些改革旨在增强市场深度与流动性,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及国际投资者,进一步巩固新加坡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协合新能源此次选择新交所第二上市,可借助其日益完善的资本市场机制与区位优势,提升在亚太乃至全球资本市场的曝光度,加速国际化发展进程。


作为第一批具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金诚同达已帮助众多企业在境内外顺利上市并成功发行股票。金诚同达参与见证了许多具有开拓性标志、跨时代意义的 IPO 项目,在面对复杂项目的过程中贡献了大量创新性解决方案。在过去的三十年多里,金诚同达助力上市的企业已遍布全球,业务涉及包括上海、深圳、北京、香港、新加坡、纽约、纳斯达克等各大证券交易所。


阅读原文

手机扫一扫
分享这则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