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最大限度的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91号 2026年度《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2026-01-30/ 交易动态/

2025年12月31日,商务部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2026年度《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该《目录》主要内容如下:

1.法律依据:《目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并与202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相衔接。

2.管理范围:《目录》分为进口和出口两部分,涵盖受管制的两用物项和技术(即军民两用物品)。进出口《目录》所列物项和技术,无论是否明确列明海关商品编号,均需依法申请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若《目录》内容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不一致,以法律、行政法规及管制清单为准。

3.特殊商品管理:进口放射性同位素需先报生态环境部审批,凭批准文件向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申领进口许可证,方可办理海关进口手续。

(法规原文:https://www.mofcom.gov.cn/zcfb/zc/art/2025/art_1581bc90caa74fb097052505eb4dd040.html

手机扫一扫
分享这则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