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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诚同达成功助力某上市公司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中大幅度降低赔偿金额,亦是首例处理量化机构索赔的案例

2026-04-07/ 交易动态/ 刘胤宏  方燕  张维强  龚健  

近日,金诚同达作为某上市公司代理人,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数百名投资者诉该上市公司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中,成功助力该上市公司大幅度降低赔偿金额(特别是针对量化机构),为该上市公司减少数千万的赔偿。

本案典型意义在于,成功运用了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中众多减责抗辩要点,包括上市公司股价涨跌特别是在实施日和揭露日等期间的涨跌受非虚假陈述因素显著影响、投资者受其他重大利好消息交易该上市公司股票、信息衰减理论对投资者决策影响逐渐减弱等,金诚同达从不具有重大性、交易因果关系、损失因果关系等方面进行全面抗辩,最终促使法院大幅降低了投资者的索赔金额。

本案另一重大意义在于,索赔投资者中包括量化机构,金诚同达从量化交易的短期、高频、投机等核心特征入手,详细论证量化机构与普通投资者在交易方式、交易频率、决策依据等方面的显著不同,最终促使法院采纳了我们观点,仅支持量化机构很少部分索赔主张。本案是首例处理量化机构索赔的案例,具有典型的参考意义。

本案由金诚同达深圳分所主任刘胤宏、西安分所主任方燕统筹,合伙人张维强、高级合伙人龚健为案件代理人,充分维护了客户的商业利益及商誉,获得客户高度肯定。



金诚同达争议解决团队阵容强大、专业突出,代理了大量境内及跨境复杂民商事诉讼案件,在业界具有良好的声誉及较高的知名度。金诚同达争议解决团队成员均毕业于国内外著名法学院校,大部分合伙人拥有十年以上诉讼及仲裁业务的办理经验,众多合伙人及律师曾在各地高级、中级法院长期从事司法审判工作,对诉讼方案的把握及诉讼结果的预测具有突出的能力。金诚同达在代理高级法院、最高法院一、二审和再审诉讼案件方面享有良好声誉,代理的许多重大、疑难案件曾多次收录于最高人民法院编撰的《中国审判指导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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