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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诚同达律师代理一起涉嫌强制猥亵案,获不批准逮捕

2026-06-11/ 交易动态/ 徐秦  

近日,金诚同达合伙人徐秦代理的李某(化名)涉嫌强制猥亵一案,在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阶段,检察机关采纳辩护人提交的不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依法对李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本案系熟人同事之间的敏感案件,社会评价压力较大。辩护人始终秉持双重立场:既坚决支持依法惩处侵犯妇女性自主权与人格尊严的犯罪行为,亦坚持无罪推定原则,反对仅凭单方指控、可疑场景或舆论压力对公民作有罪推定。

接受委托后,辩护人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体系,指出本案批捕阶段核心事实存在多处关键疑点:其一,指控的猥亵行为具体动作、发生时间及实施顺序未予查清;其二,无充分证据证明存在暴力、胁迫或其他足以压制被害人意志的强制手段;其三,被害人陈述与宾馆监控、通话记录、转账记录等客观证据未能形成稳定闭合的印证链条。单独进入宾馆房间、存在转账记录等仅属侦查线索,不能直接证明犯罪构成要件事实。同时,被害人事后要求李某送其回家、时隔三日才报案等情节亦存在明显反常。

关于逮捕必要性,辩护人提出,逮捕需同时满足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与 “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 两项要件。本案关键证据多为可固定的书证、电子数据,李某身份明确,且案件相关方已出具谅解书。通过采取禁止接触被害人、随传随到、保持通讯畅通等取保候审附加义务,足以保障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对李某无继续羁押的必要。

检察机关最终全面采纳辩护意见,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该结果并非对性侵害犯罪的轻纵,而是彰显了 “越是敏感案件越应坚守证据裁判原则,越是严重指控越不能降低证明标准” 的刑事司法理念。刑事辩护的核心价值,正在于事实未明、证据不足之时,防范错误羁押与错误定罪,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



刑事诉讼是金诚同达传统业务领域中的优势业务之一,团队律师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学术理论功底深厚,专长于处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的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刑事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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