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私募基金监管规则持续完善、基金退出与风险处置受到持续关注的背景下,2026年8月22日,由晓日春晖公益、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深圳市清华大学校友会法律专业委员会、深圳市律师协会信托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的“国办函〔2026〕54号文下私募基金的退出与监管应对”专题活动在深圳举行。
本次活动围绕私募基金运营管理、退出阶段常见风险、监管应对、退出机制效力边界及责任实现等议题展开,邀请来自基金投资、私募基金管理及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人士进行主题分享,并就私募基金运营、退出与监管实践中的相关问题开展交流。
8月22日清晨,活动以晨间跑步拉开序幕。上午9:30,主题讲座正式开始,活动由孟馨主持。孟馨系世纪领航总经理,同时担任晓日春晖公益深圳核心义工、中国娃公益核心义工。开场环节,孟馨介绍了晓日春晖公益及本次活动缘起,并对到场嘉宾作了介绍。
随后,刘仁辰院长代表深圳市清华大学校友会发表致辞。刘仁辰现任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际总部主任、力合科创董事长。刘仁辰的致辞为本次活动正式拉开序幕。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际总部主任、力合科创董事长 刘仁辰深圳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一部总经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刘翔围绕《国资母基金视角下的基金运营管理》主题,从宏观背景、基金运营及责任管理三个层面展开分享。
刘翔从政府引导基金的发展背景和行业环境切入,围绕国资母基金运营管理实践,对母基金一级份额投资、基金二手份额策略以及项目直投等业务策略进行了介绍。在基金运营管理方面,分享进一步围绕基金期限与退出安排、投后管理、风险事件及绩效评价等内容展开。并结合母基金、子基金与投资项目之间的管理关系,分析了国资母基金在投资决策、基金运营、风险管理及责任履行等方面中的实践要求。
刘翔指出在54号文强化监管背景下,应重新理解国资母基金的运营逻辑:从单纯资金投入转向全过程管理,通过科学筛选子基金、加强投后管理、完善风险评价和责任机制,实现政策目标、产业目标与投资目标的统一。
▲深圳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投资一部总经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刘翔金诚同达高级合伙人、深圳私募基金业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宋科以《私募股权基金退出阶段常见风险与应对》为题进行分享。围绕私募股权基金退出阶段可能面临的风险问题,宋科从监管新规、基金投资者投诉与应对、强制清算、基金投资标的破产风险及应对、基金非现金分配等方面展开分析。
宋科结合私募基金监管要求和退出实践,首先围绕监管新规背景下的私募基金监管体系建设、信息披露要求及穿透式披露等内容进行了介绍;随后针对投资者投诉问题,分析了管理人与投资者沟通及风险应对的相关要求。在退出风险处置方面,宋科进一步围绕强制清算程序、投资标的进入破产清算、破产重整或破产和解程序后的应对安排,以及基金非现金分配中的决策机制、资产定价和后续管理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宋科的分享聚焦私募基金退出阶段的实际风险问题,体现了在监管趋严和退出环境变化背景下,基金管理人需要从投资管理延伸至退出管理。通过完善风险识别、程序管理和风险应对机制,实现基金退出过程中的合规和稳健运行。
▲金诚同达高级合伙人、深圳私募基金业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 宋科金诚同达高级合伙人、深圳市清华大学校友会法律专业委员会执行会长、深圳市律师协会信托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刘光祥以《私募基金退出机制的效力边界与责任实现》为题进行分享。刘光祥以“退出不是‘把资产卖掉’那么简单”为切入点,围绕私募基金退出过程中的交易安排、监管边界及责任实现问题展开分析。
刘光祥结合其实际办理的典型争议案例,重点围绕对赌协议、名股实债、违规代持、通道化安排、穿透管理、利益输送及多元退出等问题展开讨论,并从份额代持、对赌退出、股权让与担保、管理人受托责任、有限合伙人责任以及退伙后责任等角度,对不同退出安排下的权利义务边界进行了分析。
刘光祥从法律视角回应了私募基金退出阶段的核心问题,即退出不仅涉及资产处置,更需要关注退出安排的法律效力、责任承担边界以及监管要求的落实。
▲金诚同达高级合伙人、深圳清华校友会法律专委会执行会长、深圳市律师协会信托法律专委会秘书长 刘光祥在提问与交流环节,与会人员围绕三位嘉宾的分享内容,以及私募基金运营、退出与监管实践中的相关问题进行提问和交流。现场讨论涉及私募基金适当性管理、对赌回购安排、份额代持等实践问题,与会嘉宾结合各自专业领域和实践经验进行了回应。
在开放、务实的交流氛围中,与会人员就相关行业实践进行了充分沟通。本次活动也为法律服务机构、基金管理机构、投资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搭建了专业交流平台,活动在交流与讨论中圆满结束。
金诚同达是中国最早提供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并且以丰富的业务经验和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一直处于该领域的领先地位。我们既能为美元和人民币基金客户提供设立募集、投资和退出等法律服务,也能够为创投企业提供从初创阶段到上市前的各轮融资再到日常运营等全流程、一站式的专业化法律服务。金诚同达从事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法律服务的合伙人或曾在国外一流律师事务所执业,或曾在跨国集团公司、国内外大型金融 / 投资机构工作,具有深厚、宽广的行业知识和国际视角,能够为客户提供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全流程、高品质的各项法律服务。